本所定位
1.本所著重於企業法制、經濟法制、金融法制、智慧財產權法制、資訊科技法制及基礎法律等之教學與研究,以培養國家、社會所需要之專業財經法律高級人才。
2.本所目標除培育學生終極理想為司法官、律師與教授人才之訓練外,現階段格外強化職場實際所需之各類財經法律之專業法學教育,並積極輔導專業證照考試,使學生畢業後即可投入職場工作,學以致用。
2.本所目標除培育學生終極理想為司法官、律師與教授人才之訓練外,現階段格外強化職場實際所需之各類財經法律之專業法學教育,並積極輔導專業證照考試,使學生畢業後即可投入職場工作,學以致用。